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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
臺北縣警察局警員、巡官
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人事助理員
臺灣省警務處科員
內政部警政署組員、專員、秘書室科長
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局副局長
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、督察室警監督察、督一組兼組長、防治組副組長
日前,接獲陳校長簡訊告知,欣逢母校一百年校慶,為擴大舉辦慶祝活動,推薦後學參加母校傑出校友甄選,心想畢業 50 幾年了,國小的生活記憶是如此片斷模糊,六個年級導師的大名與尊容僅能記得二、三位,但學校既然還記得我,並肯定個人過去的努力,至感榮幸。
國小是人生的啟蒙教育,對一個人的一生至關重大,但母校由於是偏鄉學校,資源原本就較城市學校少,要想出人頭天,只有更加努力。謹就本人經歷提出來與大家共勉:本人家境清寒,父母目不識丁,僅能靠打零工賺取微薄工資,養家活口,不但無法關心孩子功課,更沒有多餘錢讓我上輔導課(註:當時上初中必須考試,所以四年級開始會有輔導課),就被歸類為放牛班,父母原打算國小畢業後送我去當學徙,幸遇政府推行九年國民教育,才有機會上國中,一路到高中畢業,但因當時大學錄取率相當低,在大學考試落榜後,隻身一人上台北找工作,但一個普通高中畢業身又無一技之長,僅能從最基層工作起,期間換了三種工作,但總覺得都不是自己的興趣,於是去投考警察學校, 65 年畢業後分發臺北縣警察局服務,從基層警員幹起, 71 年考上中央警官學校,畢業後派任巡官職務,並於 75 年至 77 年間擔任二任派出所所長職務,工作深獲長官肯定。 77 年參加人事人員考試,獲錄取並接受一個月專業訓練,結訓後派保三總隊人事助理員。 79 年以第一名成績考上臺灣省警務處科員,派任秘書室工作,從科員幹到科長前後共計 22 年,期間參加警正班、科長班及考試院文官學院辦的薦升簡訓練班等內部進修班期,並於 101 年 4 月調任基隆港務警察局任副局長職務, 102 年 9 月回任警政署科長職務, 104 年 7 月陞任警監督察, 106 年 5 月兼任組長職務, 109 年 7 月調任防治組副組長職務迄今。
18 歲離開家鄉, 40 多年的漂泊,早已他鄉變故鄉,故鄉變他鄉,現在最能體會的是賀知章的回鄉偶書:「少小離家老大回,鄉音無改鬢毛衰,兒童相見不相識,笑問客從何處來」的心境。回顧近 45 年的公職生涯,把自己一生精華都貢獻給國家社會,就在即將退休前夕能獲此殊榮,本人甚感欣慰。之前,上母校網站得知陳校長及各位師長都學有專精,且年輕富有教育熱忱,加上學校軟硬體設備非常完善新穎,雖然學生人數有限,但在母校陳校長及各位師長的教導下,學生參加多項競賽都能獲獎,可見母校辦學成功,學弟妹天資聰穎,學習認真,相信未來一定能成大器,祝校運昌隆,全體師生身體健康快樂!